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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生育給付(含勞工生育補助)

誰可以申請?
媽媽肚子裡有小寶寶的期間如果有參加勞保,就可以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如果媽媽是在民國115年1月1日以後生下寶寶,而且是本國媽媽,或是嫁給台灣人的外國媽媽,就可以在申請勞保生育給付時,同時申請勞工生育補助。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
媽媽到生小寶寶的那一天,參加勞保的天數累計加起來有滿 280 日(早產是181日),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勞保生育給付。

如果媽媽參加勞保的時間還不夠久(還沒滿一定天數就生寶寶),只要她沒有符合其他保險或軍公教的生育補助,就可以申請勞工生育補助喔。

可以領多少錢?
媽媽可以申請60 日的勞保生育給付;如果媽媽符合「勞工生育補助」的條件,政府會多給一些錢,讓總共可以拿到10萬元(會和生育給付一起發,不用另外申請);如果媽媽生的是多胞胎,還可以按比例增加給付喔!

要準備什麼呢?
記得準備媽媽帳戶資料到戶政事務所或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辦理寶寶出生登記,就可以同時申請生育給付(含勞工生育補助)哦!也可以請家人幫忙申請,多準備一份委託書就可以了。 如果不想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而想用其他申請方式,只要已經辦理出生登記;或是媽媽用行動電話認證或自然人憑證等方式上網申請時,同意到「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MyData)平台」下載「出生通報資料」(僅限國內生產)傳送勞保局,就可以不用再附出生證明書了。

如果採紙本申請但還沒幫寶寶辦理出生登記,或線上申請時未辦理出生登記且不同意下載「出生通報資料」的話,就必須另外附上出生證明書提供給勞保局審查喔!

申請的方式有好幾種哦!

  • 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或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線上辦理申請。
  • 可以請媽媽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請。
  • 可以請媽媽委託投保單位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代為線上申請。
  • 填寫好「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後郵寄到勞保局申請。
  • 親自送到勞保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