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 兒童網首頁 > 給付資訊站 > 受傷生病或失能 > 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病醫療補助

退保後診斷罹患職業病醫療補助

什麼情況可以申請?

勞工於參加職災保險期間,曾從事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具「致癌性」或「致病潛伏期長」的特定有害作業,於退保後,經認可醫療機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是因加保期間執行職務致罹患職業病,因治療這個職業病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接受門診或住院診療,並繳納健保規定應自行負擔費用,就可以申請醫療補助。

有什麼補助呢?

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都可以申請補助喔!

要怎麼申請呢?

  1. 從診斷職業病的那一天起,最長可以補助五年,但經醫師診斷仍須繼續接受診療,可以再延長五年一次。
  2. 準備以下文件寄送勞保局提出申請:
    • 退保後職業病醫療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職業病診斷書。
    • 醫療費用收據及費用明細。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職歷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