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申請?
有參加職災保險的人,因為工作受傷或得了職業病不幸過世的時候,幫他出錢辦理後事的人,可以申請喪葬津貼。
如果他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生前扶養的孫子女及兄弟、姊妹的話,還可以領遺屬年金、遺屬津貼或是遺屬一次金。
可以領多少錢?
- 喪葬津貼
⇒ 幫他出錢辦理後事的人,可以領5個月。
⇒ 如果沒有遺屬,幫他出錢辦理後事的人,可以領 10 個月。
- 遺屬津貼
⇒ 工作受傷或得了職業病不幸過世的時候,一律發給家屬40個月的遺屬津貼。
- 遺屬年金
⇒以死亡(含當月)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來計算,比方說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是25,250元,計算的金額就是12,625元。
⇒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家屬有2個人以上時,每多1個人就加發10%,最多加發20%。
- 遺屬一次金
⇒如果是98年1月1日後首次加保,當序遺屬於被保險人死亡時,全部不符合遺屬年金給付條件者,可請領遺屬一次金,和遺屬津貼一樣都是40個月。
要怎麼申請呢?
請準備好以下的文件,交給投保單位辦理就可以了,不用委託別人幫忙辦理哦!
- 填寫好「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申請書」。
-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 有記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的全戶戶籍謄本。(記事的部分不能省略哦)
- 申請人的現住址戶籍謄本。(記事的部分不能省略哦)
- 如果要申請喪葬津貼,應該附上出錢辦理後事的收據。
- 其他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