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可以申請?
沒有參加職業災害保險的受僱員工或自營作業者,且無法依災保法規定請領職災保險給付,於111年5月1日後遭遇職業傷病致死亡,得向勞保局申請死亡補助。
可以領多少錢?
按死亡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月投保薪資計算,一次發給45個月。
領取失能補助後,因同一職業傷病致死亡者,其遺屬僅得請領死亡補助扣除已領取失能補助金額之差額。
要怎麼申請呢?
請請準備好以下的文件,直接郵寄或親送勞保局即可!
- 填寫好「未加保勞工職業災害死亡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
-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裁定書。
- 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遺屬為養子女時,應載有收養及登記日期;遺屬與死者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 遺屬為孫子女或兄弟姊妹者,檢附受職業災害勞工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
- 如果是罹患職業病,要附職業病診斷書及載有工作性質、內容、期間及暴露於何種作業環境或有害物等作業之職歷報告書。(職歷報告書內容已詳細載明於職業病診斷書者,免附。)
- 另外請提供從事勞務或受僱之單位名稱、雇主姓名、地址、工作性質、內容及職業災害相關證明資料。(曾因同一職業傷病領取失能補助者,免附。)